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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农人网讯;2017年7月5日11时许,45岁的张小军因发烧,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延安市人民医院就医,经门诊赵筱娟大夫确诊为“泌尿系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糖尿病、精神分裂症”。当日14时40分,张小军被延安市人民医院肾内科收住入院,主治大夫为该科住院医师李红莉。张小军妹妹向本报回忆,哥哥(张小军)被收入延安市人民医院肾内科后,主治大夫李红莉并未对其做任何检查,就于16时40分开始进行输液降温治疗。2017年7月6日凌晨3点,在主治大夫李红莉第二次对张小军进行输液降温治疗中,张小军严重抽搐,2个小时后被人民医院宣布“不明原因猝死”。“我哥哥输液时,一度出现严重不适,并多次告诉我们太难受了,要求停止输液,但李红莉大夫说很正常,不要大惊小怪,并强制性继续输液,在我哥哥严重抽搐时,李大夫也只让我们掰开我哥哥的嘴并塞入棉被角,并未停止输液。”针对此事,延安市人民医院回应,院方有责任,并欲出10万元私了。目前,延安市卫计局已介入调查。

  发烧住院,输液降温中遭夺命

  死者妹妹告诉各界导报,哥哥张小军,有着20多年的精神分裂症病史,但都在积极的治疗中得到了控制,不但能在其居住的福利院帮忙洗衣打扫,还能在家教外甥写字。“7月5日,我哥哥发烧39°5,我们陪着他步行来到延安市人民医院,当时门诊赵筱娟大夫对我哥哥做了血压,心脏等一系列的检查后,确诊我哥哥患有泌尿系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糖尿病、精神分裂症外,无其他病症。住院后。从下午4点40分,我哥哥接受了第一轮输液降温治疗,直至晚上12点多,体温从39°5降至35°以下,我们向主治医生李红莉提出疑问,35°的体温是否正常,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李大夫却抱怨我们大惊小怪,说她前一天晚上都没有休息好,让我们不要吵她。”

  死者母亲回忆,7月6日凌晨,儿子张小军输完住院后的第一轮液体后,有半个多小时曾进入正常睡眠,凌晨3点左右,儿子又开始发烧,在叫了主治大夫李红莉(当晚正巧是值班大夫)后,儿子开始了第二轮输液降温治疗。老太太怎么也没有想到,也就在这一轮的输液治疗中,会上演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儿子离奇死亡了,经受不住打击的老人一度昏厥也住进了延安市人民医院。“在凌晨3点输液降温时,我儿子吊针打到一半,说是特别难受,不想打了,并伴随着严重的寒颤,我女儿就赶紧去找李红莉大夫说明情况,李大夫来病房看了下说没关系,都是正常反应,并且让我们按住我儿子的手,把输液针再次固定了下,这个时候我儿子说实在撑不住了,开始抽搐,并自己拔掉了针头,李大夫让我们用手掰住我儿子的嘴,把棉被角塞进我儿子嘴里。李大夫打电话叫来肾内科主任孙海燕,对我儿子进行了心肺按压抢救,但最终还是宣布我儿子死亡了。”

  死者妹妹出示的影像资料显示,张小军死亡后,死者家属曾多次找到当晚参与治疗的两位大夫讨要说法,并对当晚死者接受的治疗方案和抢救措施提出质疑。死者家属无法接受医院初步给出的“不明原因猝死”答复。“我们到了医院就很信任医院,把病人的一切都交给了医院,但是现在这种情况我们无法接受,我哥哥是步行来到医院看病,做了检查后,医生明确告知我们只要住院配合治疗一周后肯定能康复。假如我们是被急救车拉来或者在重症监护室里发生这样的事,我们也可以接受。”

  延安市人民医院回应:院方有责任

  7月8日,各界导报记者以死者张小军亲戚的身份,在延安市人民医院医患办暗访发现,该院又给死者张小军家属出具了另一份答复,答复中称,患者张小军系感染性中毒休克、低血容量休克导致心源性猝死。

  延安市人民医院认为,接诊医师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方案正确,仅仅因为诊治精神病患者经验不足,存在对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认识不够,沟通、告知不到位的情况。但本次治疗中医师无违反医疗诊疗常规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回复结尾写到“患者家属若对院方答复不满意或者要求经济赔偿,可到延安市医学会申请鉴定,若确系院方责任,院方将积极承担一切相应后果。”

  死者张小军家属认为,答复中诱发死亡的“低血容量”是因患者住院当天医院对患者抽取了6管血,到最后都抽不出来血了造成的。

  当记者针对延安市人民医院对“患者张小军就医输液中死亡”的回复提出疑问时,延安市人民医院医患办王主任坚称,院方虽然有责任,但必须由相关部门的鉴定来判定责任大小。

  记者:死者张小军的主治大夫李红红莉从业几年了?是否具备相应的诊疗资格?

  王主任:我们医院的大夫从业资格肯定没有问题,李红莉有三四年的从业经验了。

  记者:既然从业三四年了,为何还会出现答复中所谓的对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认识不足的问题?在接诊时,李红莉大夫明知患者有着精神病史,为何不采取相应诊疗或告知患者家属,自己没有治疗精神病患者的经验,要求患者转院?

  王主任:三四年经验对医生来说,算是非常浅的资历。对此事,我们院内专家一致认为,李红莉大夫的治疗方案没有问题。就是缺乏治疗精神病患者的经验。如果你们认为李红莉大夫的治疗存在问题,那医学鉴定出来后,该她坐禁闭那就坐禁闭,该她承担法律责任,她就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死者张小军生前因发烧步行来医院就医,在医院对其进行两轮输液降温过程中,其体温一度反复从39°5降至35°以下,如此过程在医学范畴内,人体内脏器官是否可以承受?

  王主任:人的体温在常态治疗下是不会低于36°的,死者张小军降温中体温的变化,我们和医生谈话获得的结果和家属反应的有分歧。但如果你们对我院的答复存在质疑,可以进行医学鉴定。

  记者:患者输液中出现抽搐症状,主治医师为何不采取立即停止输液措施,并积极救治,排除药物反应呢?能否排除系救治不当导致病人死亡?

  王主任:我们在答复中,明确说了我们医院有责任,但至于我们应承担几成责任,还是要以鉴定机关的结果为准。家属也说了,不和我们谈钱,我们也就不和家属谈钱。

  记者:据死者家属反映,死者生前住院的十几个小时里,主治大夫李红莉一直以自己没有休息好,病患家属大惊小怪等借口懒散行医,不积极治疗,此行为是否延误了最佳抢救时机?

  王主任:对于大夫的作风问题,我们医院有专门的纪检部门,你们可以去纪检部门反映。

  同时,王主任还列举了该院此前两起医疗纠纷中,医院内部专家讨论得出院方无责任,后经相关医学鉴定,医院存在六七成责任的案例。并积极鼓励死者家属进行医学鉴定。

  院方欲出10万元私了,市卫计局介入调查

  7月10日,各界导报记者来到延安市人民医院公关部,要求了解“患者张小军因发烧住院在输液中抽搐,后不治身亡”一事的进展,该院公关部一工作人员称,院里并不知道有此事,还需要调查了解。让人不解的是,患者张小军在延安市人民医院就医期间离奇死亡一事,经延安市人民医院各科室抽调的数位专家讨论研究并给出了相关答复,而医院竟称不知道有这件事,那医患办给出的“院方有责任”的答复,医院承认吗?

  当日下午,各界导报记者将此事反映给延安市卫计局,卫计局表示将介入调查。

  截至本报发稿,死者家属称,院方通过一公安人员给他们提出10万元的赔偿,被他们拒绝了。

责任编辑: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