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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农人网讯;按照中省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和要求,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发现并查处了一批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为进一步督促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影响一片”,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以下5处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进行公开曝光。

  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

  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属正常生产矿井,生产能力90万吨/年,主采3-1、3-2煤层。

  8月15-16日,省煤矿安全大检查第二督查组对该矿开展 “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检查。通过井下10余小时的检查,查出安全隐患16条。在井下发现假密闭后,陪同检查的矿长以种种理由推托,拒不带路转身就跑,后经地方政府命令,实际控制人才带领检查组二次下井进入超层开采的5-1煤层生产现场。

  经调查取证,该矿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井下发现5处假密闭墙隐瞒非法工作面;超层开采的5-1煤层内布置房柱式炮采工作面; 5-1煤房柱式炮采工作面采用扩散通风;3103三个顺槽掘进工作面局扇总吸风量大于配风量,形成循环风;井下使用非防爆设备和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井下发现2盒烟草和2个打火机等。

  针对违法违规事实,榆林监察分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321万元。同时,将该矿涉嫌超层开采和井下存放火工品移送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和府谷县公安局,并向府谷县公安局送达了停供民用爆破材料的通知书。

  神木县响水河矿业有限公司

  神木县响水河煤矿属正常生产矿井,生产能力30万吨/年,开采4-2、4-3、5-2、5-3煤层。

  8月26日,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转的群众举报,榆林监察分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该矿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检查组到矿后分地面和井下两组立即开展工作,井下检查持续约6小时。

  经调查取证,该矿存在以下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5-2煤回风大巷正头的7号永久密闭墙和运输大巷正头的6号永久密闭墙均为假密闭墙;6号假密闭墙内布置有胶带运输机及动力电缆等。

  针对违法违规事实,榆林监察分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撤出设备,停止井下一切采掘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118万元。针对该矿涉嫌越界开采问题移送神木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请神木市公安局停供民用爆炸物品。

  石窑塔煤矿

  石窑塔煤矿属机械化改造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开采2、3、11号煤层。

  8月23日-25日,省煤矿安全大检查第四督查组对该矿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的方式,于8月23日上午11时直接来到该矿。当时煤矿停电,检查组无法下井检查。现场检查时,该矿矿长、总工等高管人员不配合检查组工作,拒不提供真实情况,检查组立即通知韩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随即赶到煤矿参加检查。通过走访职工、查找资料,掌握了该矿违法生产的部分证据。在证据面前,该矿总工及随后赶来的法定代表人承认存在超层越界、采用假图纸隐瞒巷道式采煤等非法违法行为,煤矿总工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补绘了矿井西翼、井筒南部部分违法生产区域的巷道。

  经调查取证,该矿存在以下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建设期间边建设边生产;井下西南方向布置有房柱式采煤工作面;存在假图纸假密闭;主、副井安装有箕斗罐笼,其中副井升降人员罐笼与箕斗罐笼自2017年以来交替更换使用,未严格按照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渭南监察分局2016年11月24日监察指令整改,存在双井口出煤现象;煤矿建设方和施工方没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设方以包代管,施工方资质涉嫌造假(无任何煤矿建设施工和生产资质的自然人王某通过扫描从网上找到的湖北中科有限公司的煤矿建设施工资质证书,承包了韩城市冠捷集团下属的石窑塔、新星、盛捷三个煤矿的建设施工和生产任务);回风斜井未实现专用回风,没有防爆门且使用调度绞车提升物料;矿灯、自救器、瓦斯检测仪等仪器仪表未统一管理;人员入井无登记,人员定位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未运行。

  针对违法违规事实,渭南监察分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4个月,对煤矿和相关管理人员罚款共计248.8万元。同时对涉嫌超层越界、施工方资质涉嫌造假的问题,分别移送韩城市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

  旬邑县皇楼沟煤矿

  旬邑县皇楼沟煤矿属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

  8月29日至8月30日,省煤矿安全大检查第五督查组对该矿进行安全检查。

  经调查取证,该矿存在西下山轨道巷上段为进风、下段为回风,通风系统不完善,8101综放工作面已组织试运行,推采约30m等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违法违规事实,咸阳监察分局责令该矿立即停止试运行,并处55万元罚款,对矿井主要负责人处3万元罚款。同时,向旬邑县人民政府送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建议书。

  陕西兴旺煤矿有限公司

  陕西兴旺煤矿有限公司属于正常生产矿井,可采煤层为5号和3号煤层。

  8月2日下午,铜川监察分局对该矿进行“体检”回头望,采取了“随机抽查”的形式,直接到矿调度室查阅该矿的监测监控系统及调度记录,发现该矿有非法生产迹象,于是对该矿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谈话取证,该矿承认井下存在图实不符,井下使用非防爆三轮车运输等事实, 8月3日铜川监察分局再次前往该矿,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直接到该矿井下工作现场。

  经调查取证,该矿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3号煤采掘工程平面图图纸作假,隐瞒3号煤东翼北巷内所布置的2个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和3个炮掘工作面;3号煤东翼北巷区域内2个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和3个炮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采用串联通风;3号煤东翼北巷区域内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时风牌三轮车)。

  针对违法违规事实,铜川监察分局责令该矿撤出3号煤东翼北巷内2个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和3个炮掘工作面的人员;责令停产整顿,对煤矿企业处225万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2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