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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起,调整后的《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正式执行。

  按照《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本次收费标准调整范围: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以及长途汽车站、医院、大专院校、旅游景区、高铁西安北站等自然垄断经营、公益性停车场。计费单位由每60分钟计费变更为每30分钟计费,另增加早晚高峰时段。主要是鼓励市民短时停车,出行时快停快走,加大公共停车泊位周转使用率,提倡大家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出行。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