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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吃“康师傅”,买到手的竟是“康帅傅”;想喝“娃哈哈”,拿到的却是“娃恰恰”;还有“思念”变成“恩念”、“奥利奥”成了“粤利粤”……

  这些“山寨食品”多为“傍名牌”,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充斥在大大小小的路边店、农村市场,成为食品“模仿秀”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这些食品的名称和包装与名牌食品颇为相似,消费者如不仔细辨认,很容易将其混淆。

  这些现象也引起过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近年来全县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山寨食品的查处行动已有很多次,但这些价格低廉的“山寨食品”也是采取游击战术,特别是在一些偏远或农村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仍有不小的市场。很多消费者并不了解这些产品和真正的名牌食品有什么区别,即使年轻人了解一些,但因价格远比城里卖得便宜,看上去又都差不多,所以还是会买,这些食品还常常成为当地逢年过节走亲访友的随手礼。

  针对这种情况,作为消费者,我们也要学习消费知识,提高自己的消费水平,不贪图便宜去购买山寨食品,在发现或者购买到山寨食品后不作沉默者,能勇于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发挥社会共治,共同净化消费市场,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那么消费者在购物的时候应该如何辨别“山寨食品”呢?

    一、认真识别名称

  很多的山寨食品都是在名称上模仿一些著名商标。就像康师博就是模仿康师傅的,奥利粤就是模仿奥利奥的。所以消费者在购买食物的时候应该认真识别商品的名称,很多的山寨食品的出现都是因为商家意识到很多的消费者在买东西的时候对商品的名称都是一扫而过的,并不会认真的去看,主要是觉得看起来差不多就可以了。如果不认真去看商品的名称和商标就很容易买到山寨食品。

  二、看商品的包装

  很多的山寨食品都会模仿驰名商标的外观,但也不会完全一模一样,所以消费者在购买食物的时候应该对商品的包装进行观察和辨认,只要认真的去观察和辨认你就会发现山寨食品和驰名商标的食品包装是不一样的。

   三、看食品生产的企业

  山寨食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企业一般不是他模仿的食品的企业名称,因为如果是连生产企业名称都去模仿的话这就是很严重的一种行为了。所以在买商品的时候一定要看是什么企业生产的,这也是防止买到山寨食品的一种重要方式。

   四、从食品的味道和口感进行辨认

  很多的山寨食品和著名商标的食品在味道和口感上还是不一样的。如果你发现买回去的食品味道和口感很差的话,那么你可能就是买到山寨食品了,这时候你就要注意下次再去同一家店买东西的时候就要看清楚了。

  温馨提示:1消费者要保留证据。要及时保存食品包装、宣传册等证据,买东西时别忘了要发票或收据,以免维权时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2.消费者要明明白白看广告,认认真真选食品,淡定从容存证据,依法理性去维权 。3.富平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913--8812315;富平县消保委秘书处投诉电话0913—8220956。

  富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年1月7日

  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