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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宁夏各级检察院70.4%的院领导已在学校兼任“法治副校长”,校园法治教育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据介绍,2018年宁夏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全面开启,要求各级检察院领导、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院或其他专门学校等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任期5年可连任。“法治副校长”职责包括每学期了解一次学校的法治教育情况;每学期为学校师生上一次法治教育辅导课;每学期参加一次学校例会,研究法治教育、特殊群体学生转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据了解,除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之外,宁夏还自2017年2月开启了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区巡讲活动,巡讲范围已覆盖全区1813所中小学,学校覆盖率达到87.8%。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