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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12月8日发布《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1年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名单的公示》,根据《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五年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经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验收,确定了2021年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分别是:西安市:雁塔区;宝鸡市:金台区、扶风县、陇县、太白县;咸阳市:兴平市、礼泉县;铜川市:印台区、宜君县;渭南市:临渭区、合阳县;延安市:宜川县、黄龙县;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市;汉中市:南郑区、宁强县、佛坪县;安康市:岚皋县;商洛市:丹凤县、山阳县、镇安县。

以上名单经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经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后,报请陕西省政府命名为“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