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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农人网讯 尊敬的榆林市纪委、市检察院、榆阳区纪委、广大媒体记者:

  我们是榆林市榆阳区青云镇青云村叶家沟村组旧村改造项目投资商,现就青云镇政府与村组负责人相互勾结、坑害投资商,多次做假账、虚报捏造的问题具体举报内容如下:

  2011年6月我们与青云镇青云村叶家沟一组村民合伙修建叶家沟小组旧村改造项目,为此我们投资商投入近3亿元的资金,2012年在修建过程中因出现土地、违建等问题,青云镇政府出面参与最后决定按照每户建筑面积每平米收取300元的公共设施费,我们共交了2736万余元,随后在青云镇政府的参与下我们将钱打到叶家沟村一组生产队的帐户上。经我们给榆林市综合执法局交了3000余万元的罚款后,在青云镇政府的管理下我们所开发的工程在2014年3月前竣工。

  2014年3月,榆林市政府颁布红头文件,对该项目的公共设施修建经公开招投标共计2198万余元竞标成功,青云镇青云村叶家沟一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于2014年年底工程竣工,竣工后,投资商要求叶家沟村公开此次公共设施建设中各个项目实施的具体费用,遭到叶家沟一组的无理拒绝,无奈投资商只能找到青云镇政府,要求镇政府出面解决此事。

  2016年2月4日在青云镇政府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副镇长樊海荣,驻村干部谢中飞,青云村监委会主任,村组长李拖义及投资同旁听共计19人,此次会议主要对帐务进行了公布,但该帐目与开发商掌握的数字相差甚远,远远超出了实际竞标标的,因此我们对此深表疑惑,之后,经过我们投资商找青云镇政府理论,青云镇政府又组织开会,重新公布帐务,这次公布的帐务让我们大吃一惊,两次的帐务竟然相差800余万元,而且两次帐务的公布都有青云镇政府领导的参与,竟然会出现这么大的问题。

  对此我们质疑该帐目的真实性,综上所述,叶家沟一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本由审计局审计,榆阳区招标办公开招标的项目,而在项目竣工后,在青云镇政府领导的参与下还竭尽欺瞒哄骗之能,捏造虚假帐目,以从中谋取暴利。

  因此,我们现在实名举报,希望引起上级相关部门的介入,引起广大媒体记者的关注,还我们投资商一个公道,恳请相关职能部门给予充分重视并彻查此案,还我们投资商一个公道。

  以上内容绝对真实,我们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实名举报人:李和平 15332637891;米红军 18329226329;贺占生 15191231539;刘毛小 13109236665;刘润全 18966995099;姜海侠 18191221086

  2017年3月5日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