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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农人网讯;保障安全,从源头管控开始。日前,农业部发布公告称,停止在动物中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以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近几年,农业部不断加大兽药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工作力度,近3年共禁止了8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

  兽药是把“双刃剑” 需规范使用

  农业部兽医局负责人指出,兽用抗菌药的出现对人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极大减少了人类感染人畜共患病的几率,在更深层面上保证了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但与此同时,作为一把“双刃剑”,合理使用抗菌药可以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不会出现抗生素残留超标情况;不规范用药则会引发畜禽的群体性危害,造成兽药残留超标、产生细菌耐药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

  据介绍,目前我国批准动物养殖业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分为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两大类,分别共8类56个品种、3类45个品种,用于防治动物疾病和促生长。其中允许添加到商品饲料中长期使用的促生长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有14个产品,这次禁止后减少为11个产品。

  我国批准作为兽药使用的抗菌药,在上市前均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必须完成相关的药学、安全性和药效试验,并经过严格评价和严格审查后,方予批准生产、使用。对批准上市的兽用抗生素均明确规定了使用范围、使用剂量和休药期等注意事项。若养殖过程中按照载明的作用用途、用法用量和休药期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动物产品就不会出现抗生素残留超标问题。

  据农业部兽医局负责人介绍,兽药残留量只有达到一定程度,即超过规定的安全限量,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为此,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欧美发达国家根据抗生素的种类、使用目的等制定了肉蛋奶等畜禽产品中抗生素残留的安全限量标准,即最高残留限量(MRL)。根据国际标准和我国《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人们食用含兽药残留低于MRL标准的动物源性食品是安全的。

  多举措打造绿色养殖

  据行业调查初步统计,2016年,全国兽用抗菌药(含抗生素)原料药产量为5.47万吨,销量为5.04万吨。2016年,我国畜禽饲养量牛约1.58亿头、羊6.08亿头、猪11.2亿头、家禽182.72亿只和兔7.39亿只。作为饲养大国,我国畜禽养殖抗菌药的使用量却没有因此而递增。随着养殖业方式转变,绿色养殖的快速推进,我国养殖用抗菌药的使用已呈现逐步规范、趋好的态势。

  据介绍,当前,细菌耐药、兽药残留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为维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部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工作。

  2017年,制定实施《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该计划是继2015年“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之后,又一项措施更具体、目标更明确、更有针对性的兽用抗菌药物治理顶层设计。该计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行动目标、主要任务、技术路线和关键措施,着力推动实施促生长兽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等六大行动:一是实施“退出行动”,推动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二是实施“监管行动”,强化兽用抗菌药物监管;三是实施“监测行动”,组织实施“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四是实施“监控行动”,强化兽用抗菌药物残留监控;五是实施“示范行动”,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六是实施“宣教行动”,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公众宣传教育。农业部以此推动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减少抗菌药物的使用,特别是促生长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

  其中,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行动,就是对目前批准使用的人兽共用抗菌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分门别类实施风险评估,实施“三步走”策略。到2020年,完成风险评估工作,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行动,就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在养殖大县、全国绿色养殖示范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和具有规模养殖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选择生猪、奶牛等优势畜种,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探索使用安全、高效、低残留的中兽药等产品替代抗菌药物。

  该负责人表示,2018年,农业部将多措并举,强化监管,重点打好“产好药”“少用药”“用好药”三张牌,努力实现“用药减量、产品安全”的目标。

  扩大充实执业兽医队伍

  我国执业兽医制度确立以来,农业部和各级兽医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建立健全执业兽医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目前全国共有7.3万人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这对于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制度的实施,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负责人表示,为满足畜牧业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对执业兽医的需求,下一步,农业部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不断扩大和充实执业兽医队伍;二是按照防疫法和农业部有关规章的规定,大力推动畜禽养殖、诊疗等场所配备执业兽医;三是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鼓励建立以执业兽医为主体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签约养殖场户提供“一条龙式”或“菜单式”兽医服务。

  需要指出的是,乡村兽医作为国家认可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依法可在《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使用兽用处方药。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30万余人的乡村兽医队伍,在基层动物诊疗、用药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执业兽医队伍的有益补充。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