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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陈虎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20〕41号)、《关于白拴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20〕38号)、《关于李锦宏等同志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20〕49号)、《关于张利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20〕54号)、《关于姚余平孙惠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20〕67号)精神,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虎平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李荣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赵飞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马世军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

  白拴虎同志任区扶贫经济合作社主任;

  崔亦农同志任区普查中心主任;

  刘勇同志任区社会力量办学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忠祥同志任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副主任;

  刘杰同志任区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

  常杨同志任区金鸡滩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彦平同志任区金鸡滩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经济发展科科长;

  任正航同志任区金鸡滩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招商服务科科长;

  韩秀光同志任区金鸡滩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公用事业科科长;

  张利飞同志任驼峰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成斌同志任航宇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国庆同志任鼓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利梅同志任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宝平同志任鼓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强(1972年12月出生)同志任崇文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米建国同志任航宇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航宇路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寇福斌同志任金沙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秦治生同志任区司法局长城路司法所所长;

  胡树峰同志任区司法局新明楼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郝军同志任区司法局鼓楼司法所所长;

  刘丽同志任区司法局上郡路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俊峰同志任区司法局青山路司法所所长;

  郭艳芬同志任区司法局驼峰路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红红同志任区司法局崇文路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席彩霞同志任区司法局航宇路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班虎军同志任区司法局沙河路司法所所长;

  陈艳霞同志任区司法局明珠路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璐同志任区司法局朝阳路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叶世强同志任区司法局金沙路司法所所长;

  武赟同志任市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姚余平同志任镇川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登峰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李晓明同志崇文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锦宏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英炳同志区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张志涛同志市第五中学副校长;

  马涛同志鼓楼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琮同志长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朱海燕同志新明楼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高飞同志镇川中学校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孙惠同志镇川中学副校长职务。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