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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体现县委及各级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和建国前老党员的关心关爱,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归属感、责任感和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今年以来,镇安县通过设立党员关爱帮扶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困难党员党内关爱帮扶机制,真正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了每名困难党员的心坎上。
      资金筹集到位。采取“党费拨一点、财政出一点、社会捐一点”等方式,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党内关爱帮扶基金”。从县管党费划拨 80 万元,县委机关工委留存党费划拨 20 万元,建立100 万党内关怀帮扶启动资金。随后每年由县委组织部从县管党费中划拨上年度使用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二,县委机关工委从留存党费中划拨上年度使用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一,分别充到资金池,始终保证党内关爱帮扶专项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同时,加大设立基金目的、意义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基金做大做强奠定坚实基础。
     对象摸排到位。每年对因老、因残、因病、因灾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党员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一人一册、动态管理”要求,及时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库。除“春节”、“七一”等重要节日进行走访慰问外,还采取发放困难补助、灾病救济等灵活的救助方式对困难党员给予关爱帮扶,确保基金发挥出最大效用。截至目前, 全县共排摸登记困难党员91名,发放关爱帮扶资金9.5万元。
    关爱方式到位。对因公或见义勇为致残的党员,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牺牲的党员家庭,一次性帮扶 1000-5000 元,对因公牺牲需要长期关爱的,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给予 2000-5000 元;对曾获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党员,现属于低保对象或建档立卡户的,一次性帮扶 300-2000 元;对担任村(社区)干部 10 年以上现已经离任的生活困难党员,一次性帮扶 300-2000 元;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每年一次性发放慰问金3000 元;对因病、因灾等原因致贫的生活困难党员,一次性帮扶 300-2000 元;并由县级党员领导干部牵头,带领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或部门党组织负责人上门看望。
      结对帮扶到位。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由党员所在党组织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帮扶措施,安排党组织负责人或有能力党员,对困难党员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做到贫困党员不脱贫,结对帮扶不脱钩。目前,全县91名党员与生活困难党员“结对”,实现党内帮扶全覆盖。
      监督管理到位。出台《镇安县党内关爱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筹集的帮扶关爱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审核”,每年“七一”或春节前 1 个月,按照党员个人申请,村(社区)党组织、镇(街道)党(工)委或部门(单位)党组织调查核实申报,组织部审批的流程,采取集中审批发放和个别审批发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使用,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且在申报、审核、发放专项资金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廉政纪律、财经纪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组织及个人,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追回资金,并视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