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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药监局印发通报,陕西省人民政府2021年药品安全考核评价等次为A级、排名第4,并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前5名,予以通报表扬。这是继2020年之后,陕西省药品安全工作再获殊荣。

2021年,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成立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各市县食药安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发布,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及咸阳、延安、宝鸡、渭南、汉中5个区域分中心揭牌,“四支队伍”建设步入快车道,党政同责和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药品监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全面提升。

十四运会期间,全省药监部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举办一届精彩圆满体育盛会”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巡查暗访药品零售企业9995家次,对20余万从业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120期,与1.6万家药品零售企业签订承诺书,充分利用“陕药通”对含兴奋剂类药品实行全过程监管,2240万条系统登记信息做到买卖全过程管控,实现药品安全事故和药源性兴奋剂事件两个“零发生”。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药品监管各项工作。疫情爆发后,省药监局开辟绿色通道,抽调省市县197名业务骨干,加强对医用防护产品生产企业帮扶指导,确保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和充足供应。强化“一退一止两抗”类药品售买管控,通过多种渠道公布西安市40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名单和联系方式,明确方便群众购药“四种途径”,全力解决疫情期间群众“购药难”问题。76名党员干部下沉基层社区一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贡献药监力量。

健全完善全省“一体化”监管运行机制,全省各级药监部门深入实施“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严防严控药品领域重大风险,针对药品安全领域12个方面梳理出23个风险点的70个具体表现,强化底线思维,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网络销售药品、儿童化妆品、疫苗等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行刑衔接,与公安、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全省各级药监部门全年共查办各类药械化案件2469件,实现案件办结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涉嫌犯罪案件移交率3个100%,取得了突出成绩。成功举办全省Ⅲ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在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制定出台高质量监管服务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33条措施,制定发布197个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实行审评审批“串联”变“并联”,优化行政事项流程26项,压缩办理时限579个工作日,省市县“两品一械”行政审批核心业务全部实现“一网通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极大便利。全省各级药监部门深化推进“百人帮百企”行动,帮助130家药品企业解决470余项难题,助力“秦药”做大做强。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