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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第六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在西安开幕。 同一天,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论坛,在陕西宾馆拉开序幕。

论坛共分主旨演讲和圆桌讨论两个环节。主旨演讲环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高级顾问、海牙体系专家吕国良,泰国商业部知识产权厅地理标志处处长昆皮拉农,柬埔寨工业、科技和创新部顾问、工业总司副司长格斯韦伯,科伟史密夫·斐尔(自贸区)联营办公室合伙人雷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吴汉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义分别以现场或视频方式作了主旨演讲。

圆桌讨论环节,陕西省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穆卫国作为大荔冬枣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负责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顾昕,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总农艺师崔野韩,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杜颖等嘉宾一起参与了讨论,向全体与会人员分享了大荔冬枣地理标志品牌培育、保护、运用和取得的喜人成果。

分享时,穆卫国将大荔的区位优势、地貌优势、气候优势、资源姿势、产业优势及冬枣产业发展现状做了讲解。他指出:大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冬枣品牌建设,成立组织机构,出台政策文件,不断发展壮大冬枣产业。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摸底调查,重点培育了“大荔冬枣”“大荔黄花菜”两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于2014年5月,大荔冬枣被国家商标局批准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中,大荔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推进、企业主体、市场引导、行业促进、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起草制定了《冬枣》国家标准、《大荔冬枣》省级标准等一系列标准,建立起了完整的标准体系;组建冬枣巡查队,以产品销售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为重点区域,全天侯巡查,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线索,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办了多起侵犯大荔冬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违法案件,制止了外地冬枣冒用大荔冬枣之名流入市场。同时,在冬枣种植期、销售期,组织开展巡顺宣传,宣传冬枣标准,宣传法规政策,宣传典型案例,发动群众,共同维护大荔冬枣品牌形象。7月中旬,大荔县委书记由建新在调研冬枣产业时强调:冬枣产业作为大荔县的支柱产业,已经成为枣农致富的金果果、乡村振兴的金钥匙。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强化冬枣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采青卖青、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守护好“大荔冬枣”的品牌质量。2020年,大荔申报省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试点项目,于同年成功承办了全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现场会,并在会议现场重点介绍了大荔冬枣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建议情况。同年大荔荣获全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先进单位称号。

圆桌讨论主持人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焦和平教授在总结发言时,多次提到大荔冬枣地理标志运用所取得的喜人成果。他指出:论坛中讨论的所有宏观方面的内容,最终都要落到一线,要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去实践、去检验,而大荔在冬枣产业发展中坚定走质量安全的路子、走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的路子,是真正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真正起到了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是值得其他农产品资源丰富的地方去学习和借鉴的。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