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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2019年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榆林的一起:

  01、西安市蓝田县蓝桥镇柳坪村“4.7”森林火灾

  2019年4月7日12时25分,蓝田县蓝桥镇柳坪村附近山坡发生森林火灾,当日下午18时许被扑灭,过火面积0.267公顷,无人员伤亡。经查,起火原因系蓝桥镇柳坪村二组村民王某在烧地边草过程中不慎引起火灾。当地森林公安派出所对肇事者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02、宝鸡市麟游县招贤镇“3.14”森林火灾

  2019年3月14日16时34分,麟游县招贤镇大岭村铁家店组盘家沟招贤煤矿1号钻探施工场发生一起森林火灾,17时40分火灾完全扑灭,过火面积为0.86公顷。经查,起火原因系招贤煤矿风井口钻探施工过程中电焊作业操作不当引发,县林业局对肇事方当事人赵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03、咸阳市旬邑县土桥镇安洛村“4.5”火灾

  2019年4月5日下午13时左右,旬邑县土桥镇排厦乡安洛村庙店沟底发生荒草火情,4月6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火灾被扑灭,过火面积是20.9公顷,全部为荒草,造成1人死亡。经查,起火原因系死者牛某某上坟祭祖时引发荒草火情。因履职不力,旬邑县土桥镇政府有关村镇干部受到不同程度党纪政纪处分。

  04、铜川市宜君县太安镇焦坪村“3.18”森林火灾

  2019年3月18日12时15分,铜川市宜君县太安镇焦坪村发生林火,当日14时26分明火全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0.4公顷,地类为宜林荒山和油松、栎类混交林。经查,起火原因系太安镇焦坪村村民林某某在柴子山耕地内焚烧秸秆引起。宜君县公安局给予林某某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05、渭南市华阴市罗敷镇“3.30”森林火灾

  2019年3月30日10时40分,华阴市罗敷镇川街村发生森林火灾,当日19时明火全部扑灭。森林火灾的过火面积为3.1公顷,受损林木2008株,无人员伤亡。经查,起火原因系当地村民郑某某在地里干活中抽烟引起。肇事者郑某某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06、延安市富县寺仙镇太平村“3.14”森林火灾

  2019年3月14日15时32分,延安富县寺仙镇太平行政村前峁发生森林火灾,当日18时被扑灭,过火面积2.5公顷。经查,起火原因系该村村民李某某在自家山边地块焚烧秸秆引发。桥北森林公安分局给予肇事者李某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5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补植油松200株。

  07、榆林市神木东山康家焉村

  2019 年4月5 日上午10时,榆林市神木市东山康家焉村发生火灾,烧毁林地面积73.7公顷,损失近900余万元。扑救过程中无人员伤亡。经查,起火原因系神木镇何某某(女)上坟烧纸引发。肇事者何某某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08、商洛市商州区腰市镇“3.17”森林火灾

  2019年3月17日16时30分左右,商洛市商州区腰市镇马角村2组发生较大森林火灾。至18日8时全部扑灭,过火面积1.3公顷,损失幼林200余株。经查,起火原因系该村村民王某某(男,79岁)烧地边草所致,区森林公安局对肇事者王某某行政立案,处罚款3000元;因履职不力,乡镇党政干部5人受到不同程度党纪政纪处分;镇政府解聘相关护林员,并扣罚当月工资。

  09、韩城市雷寺庄“4.5”较大森林火灾

  2019年4月5日下午1时40分,韩城市桑树坪镇雷镇村镇南沟发生火情,4月8日上午11时被扑灭,过火面积89.3公顷。经查,起火原因为金城办涧南村村民孙某某、刘某上坟烧纸使用明火引起。后经法院判决,孙某某因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刘某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因履职不力,2个单位和党政干部11人受到不同政纪党纪处分。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