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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从达川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截止昨日,全区己有25个乡镇(街道办)的1288名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流动厨师接受《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系统培训。

  “农村集体聚餐是否需报告?承办者是否需取得登记?”

  “每餐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需提前2天向乡镇(街道办)报告;承办者应当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取得食品摊贩登记。”一乡镇培训会上互动环节的点滴花絮。

  《管理办法》于2020年8月30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自2020年10月1日施行。为有效贯彻落实该办法,达川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9月2日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区食安委成员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流动厨师抓好《办法》的宣传学习。

  培训会上,各乡镇(街道办)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分析了在群宴食品安全操作中容易忽视的问题,强调了对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同时还组织学习了农村群体宴席备案、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培训,增强了我们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综合素质和协管能力,提升了履职尽责水平和流动厨师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了全区农村聚餐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参培后如是说。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