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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网发布《陕西省2020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第二批关闭煤矿名单公示》。其中,榆林有17家煤矿关闭退出。



榆林关闭退出煤矿名单




  有关要求:

  1、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退出煤矿关闭工作,按煤矿隶属关系由煤矿所在市、县(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关闭煤矿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由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要求,抓紧组织做好煤矿关闭工作,并逐矿进行验收。

  3、请各有关部门据此吊(注)销关闭煤矿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许可证等证照,并停止供给生产用电。

  4、各有关市、县政府要将2020年引导退出煤矿关闭情况、验收结果于10月底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容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