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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阳县坚持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之路不动摇,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效解决了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群众对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

一是夯实责任抓整改。成立了由山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夯实了各部门整改责任。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开展现场检查20余次,累计下发督办通知50余次,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效传导了整改压力,整改工作有力推进。截止目前,中省环保督察反馈全县45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已整改到位38个,还有7个正在整改中。

二是突出重点推整改。大力实施“治污碧水、降尘护蓝、生态修复、农村清洁”四大工程,全力打好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县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7年以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辖区内金钱河、银花河、谢家河三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II类标准;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年均达到332天以上,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逐年下降;扎实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排查的71个突出问题,目前已整改69个,2个正在整改中。完成了全县93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3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正在加快推进。

三是健全机制保整改。持续以中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不断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先后在18镇办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了“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所”牌子,落实镇办环保专(兼)职工作人员共40人,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人力基础;建立了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在18个镇办239个行政村(社区)选聘717名生态网格员,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巡查上报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生态环境保护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各镇(办)、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予以考核,提高生态环保考核指标权重至115分,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强化宣传促整改。充分利用每年的“3.12”植树节、“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6.5”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节点,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并在商洛日报、山阳电视台、各级网站等媒体全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2017年以来,在媒体网站发布环境宣传信息400余篇,积极倡导绿色发展模式,引导群众关注生态环境,并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责任编辑:张伟